智通财经APP讯,美锦能源(000723.SZ)发布公告,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美锦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美锦”)参股的美锦国鸿(浙江)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氢能”)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及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港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贷款不超过1.1亿元,贷款期限为5年。
根据浙江美锦持股比例公司拟为该项贷款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的3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3,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