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集团控股(00404)公布,公司两间全资附属公司与渤海国际信托,分别于2017年4月28日及2017年5月17日按再融资基准订立两项贷款协议,公司则作为担保人。
其中,4月28日的贷款协议,贷款金额为人民币约1.419亿元,年利率10厘,贷款期限由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7月28日止。
5月17日的贷款协议,贷款金额为人民币约1.822亿元,年利率10厘,贷款期限由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8月17日止。
公司普通股及债券,均自2017年4月3日起已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