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百傲化学(603360.SH)发布公告,公司于11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刘宪武、王希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0年5月至2021年2月间,公司通过原材料预付款形式向大连优瑞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支付1150万元、1000万元、950万元,并于预付款入账后当日或短期内即转入关联公司账户。上述款项未有对应货物交付,大连优瑞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31日返还预付款1150万元、1000万元、950万元。上述交易实质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百傲化学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刘宪武作为百傲化学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王希梁作为百傲化学财务总监对上述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交易发生金额合计为31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全部返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