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械工程(01829)发布公告,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得知,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包括公司及国机)于2017年2月23日决议修订的经修订章程正式生效。
根据经修订章程,透过转换各股东于财务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合共人民币4亿元,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应由人民币11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5亿元。公司对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作出的投入金额应由约人民币1.72亿元增加至约人民币2.34亿元。财务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将维持不变。公司将继续持有财务公司经增资扩大注册资本约15.63%。
据悉,财务公司主要从事向国机集团的成员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提供贷款、承销公司债券,以及其他金融服务,如融资租赁、财务及融资咨询、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和代理服务、结算服务、提供担保函及信用证、委托贷款、处理票据承兑及贴现,以及中国银监会可能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于公告日期,国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约77.99%的已发行股本。其为一名控股股东,其亦为公司的关联人士。根据上市规则,所有国机附属公司及财务公司(亦为国机附属公司)亦因而成为公司的关联人士。因此,增资构成上市规则项下公司的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