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5日,上交所向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600712.SH)发出关于海产品贸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指出,南宁百货于11 月 5 日盘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南宁百货累计开展海产品贸易43组,其中30组海产品贸易业务未发生真实商品交易(涉及8家上游供应商,5家下游客户)”。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未发生真实交易的贸易业务的具体过程,包括业务模式、经办人和责任人、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相应资金流、票据流、货物流的具体情况;上述交易相关的资金来源及最终去向,是否存在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自查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虚假交易的情形,以及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补充更正之处。
上交所提出:请南宁百货收到本询函后即予以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相关部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