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8日,上交所对ST粤泰(600393.SH)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东城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城启集团”)予以监管警示。据广东证监局此前查明的事实,ST粤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城启集团持有公司20.24%的股份。2021年6月23日,城启集团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广州中级法院受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其的破产清算申请的《民事裁定书》,后续城启集团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城启集团在收到《民事裁定书》后未及时告知ST粤泰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ST粤泰迟至7月19日才披露上述重大事项,并称城启集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可能对其股东及股权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违反了上交所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广东城启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