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飞马(002210.SZ)发布公告,公司于日前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03破568号之十三],深圳中院裁定确认《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飞马国际重整程序。
公司股票交易因前期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风险警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