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01053)发布公告,公司A股股票于2017年6月2日、6月5日、6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此外,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重钢集团书面征询,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