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田中精机(300461.SZ)发布公告,公司于11月2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2021年8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29.11万元,占更正后2019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8.94%;调增2020年度净利润1929.11万元,占更正后2020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18.41%。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钱承林、董事长林治洪、总经理兼董事张玉龙、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弢对上述违规事项应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田中精机、钱承林、林治洪、张玉龙、陈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