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3日,深交所向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丹邦,002618.SZ)发出关注函。关注函指出,针对*ST丹邦披露《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拟聘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旭泰事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深交所要求*ST丹邦说明在选择旭泰事务所的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评价旭泰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以及风险承担能力等所采取的评估程序和结果,并说明相关程序是否充分、结论是否客观。
深交所提出:请*ST丹邦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2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