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越秀地产(00123)发布,于2021年12月10日,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的规限下提供4.7亿港元的循环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期起计12个月。
融资协议规定,倘该公司的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于该公司已发行的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0%的直接或间接权益,或倘越秀企业不能再保持作为该公司单一最大实益拥有股东的地位,或倘越秀企业不能再对该公司行使有效的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布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应付。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合共约3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