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京泉华(002885.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品/窦晓月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礼扬先生(以下合称“转让方”)的《解除协议通知书》,因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富海”)管理的投资主体深圳远致富海高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合伙”)未能履行《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和《关于<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上述股东决定自本《解除协议通知书》出具之日起,《框架协议》中关于第二期股份转让事项以及《补充协议》解除;
《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关于转让方与京泉华控制权有关的一切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改组、董事及监事的提名、过渡期安排及转让方减持限制等)等约定,转让方不再承担该等约定项下的相关义务。
公司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履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张立品、窦晓月夫妇,且自第一期股份转让以来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