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16日,北京证监局对宋永清出具警示函。经查,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土科技,300353.SZ)2015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拓明科技100%股权,宋永清作为拓明科技主要股东,承诺拓明科技2015年度至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5200万元、6760万元、8112万元。根据约定的业绩补偿安排,宋永清应向东土科技补偿1,927.10万元,其中现金481.78万元、股份270.15万股,并应退回分红29.18万元。但截至目前,宋永清尚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