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16日,浙江证监局对嘉兴邦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经查,浙江证监局发现截至现场检查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未按规定对部分基金投资者告知、警示的全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未要求部分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未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部分基金存在滚动发行、期限错配、不公平对待投资者等情形;部分基金银行账户未单独开立。上述行为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