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3日,深交所向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矿业,000762.SZ)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21年8月26日,西藏矿业披露《关于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根据公司9月10日披露的关注函回复公告,8月18日对该项目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的前置程序。公司在8月20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相关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形。
2021年10月18日,西藏矿业在组织投资者调研期间称公司“2021年锂盐产量4000吨,2022年5000吨,2023年不低于 10000 吨,2024年17000吨,2025年至2026年不低于30000吨。”公司在组织投资者调研期间发布了未经披露的涉及公司经营的重大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