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长四方(00730)发布公告,于2014年10月10日,该公司与首钢水钢订立综合授信总协议,公司同意向首钢水钢提供本金总额最多为2.5亿港元的贷款融资,为期3年。
于2017年6月23日,该公司与首钢水钢订立解除协议,以即时解除综合授信总协议。双方已确认在综合授信总协议项下概无尚未履行责任。由于综合授信总协议已被解除,根据综合授信总协议,由首钢水钢提供的担保及抵押的商用物业亦将会解除。
该公司表示,此次解除综合授信总协议可使集团分配其资源于其他较高回报的业务机会,亦不会对集团的财务状况和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