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21日,深交所向朗源股份有限公司(朗源股份,300175.SZ)发出监管函。公司披露公告显示,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提供的转租业务、转售业务及服务业务,在转让相关服务时均未取得控制权,在从事交易的过程中是代理人的身份,故2020年1-3季度应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收入金额应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认,因此公司对2020年第一季度、2020年半年度、2020年第三季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述行为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