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18日,上交所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600590.SH)资产收购交易对方胡健、余弓卜、成海林予以通报批评。经查,2015 年 11 月 3 日,泰豪科技披露称,公司拟向胡健、余弓卜、成海林等16名股东合计发行4,771.55万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博辕信息)95.22%的股权。如博辕信息承诺期限届满后期末减值额大于累计补偿额的,由胡健、余弓卜、成海林进行补偿。交易对方胡健、余弓卜、成海林作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及补偿责任人,在2019年、2020年标的资产业绩未达标、与承诺业绩出现较大差异的情况下,一直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交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