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浙商银行(601916.SH)公告,公司拟采取由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A股股份的措施稳定A股股价。
截至2022年2月21日,公司需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具体包括: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张荣森先生,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马红女士,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官陈海强先生,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刘龙先生,副行长骆峰先生,副行长、首席财务官景峰先生,首席审计官姜戎先生。将以不少于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税后)15%的自有资金增持公司A股股份。
公司现任6名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成长价值的认可,除完成上述义务增持外,同时以自有资金自愿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上述义务增持及自愿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534.28万元。增持实施期限自2022年2月22日起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