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ST丹邦(002618.SZ)时任财务负责人刘强收监管函

3月1日,深交所向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丹邦,002618.SZ)时任财务负责人刘强发出监管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1日,深交所向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丹邦,002618.SZ)时任财务负责人刘强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21 年 8 月 10 日,*ST 丹邦披露公告称,*ST 丹邦对 2020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进行自查,并对 2020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调减2020年三季报的营业收入金额为2.07 亿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 1.17 亿元。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