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6日讯,庄士机构国际(00367)发布公告,2017年7月6日,公司作为卖方,拟向勤达集团国际(01172)出售雄兴国际全部股份及贷款,现金代价2.535亿港元。
据悉,雄兴国际业务为投资控股,拥有于永利晖全部股本权益。永利晖为一间项目公司,曾参与发展九龙白加士街101号珀.轩,项目已于2015年12月完工。庄士机构集团投资于该等物业的成本约2530万港元,包括目标集团实际支付并分摊予该等物业的土地成本及建筑费用。
目标集团于截至2016年3月31日除税后溢利约为2.165亿港元,于截至2017年3月31日年度除税后亏损约为2200万港元。
公告显示,目标集团拥有该等物业、18个住宅单位及若干广告牌,全部均属于同一发展项目。根据协议,目标集团将于重组完成后仅持有该等物业,而上述18个住宅单位及广告牌将于交易完成前转让予庄士机构的其他全资附属公司。
重组于交易完成前办妥,此后永利晖的唯一物业资产将为该等物业。该等物业位于香港九龙白加士街101号珀.轩地下第3、4及5号铺(连同商业外墙部分)。该等物业为商业用途,总楼面面积约2090平方尺。第3及4号铺目前出租予第三方,第5号铺目前为空置。
于公告日期,该等物业已抵押予银行,作为授予目标集团银行融资约7100万港元的抵押品。
公告称,公司透过其直接持有的全资附属公司Gold ThroneFinance Limited,拥有勤达集团国际(01172)已发行股本约60.82%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