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12日讯,威华达控股(00622)公布,于2017年7月12日,该公司与认股权证持有人订立和解协议,据此,该公司同意接受认股权证持有人支付特惠赔偿每份认股权证0.05港元,以换取该公司不采取法律行动强制执行强制行使权。
于2015年5月11日,该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同意促使不少于6名承配人按每份认股权证0.01港元的配售价,认购约13.36亿份认股权证,认购价为每股认股权证股份0.65港元。
紧接和解协议前,全部约13.36亿份认股权证均尚未行使。该公司于签署和解协议后已自认股权证持有人收取合共约6679.75万港元。
于2017年7月11日,该公司代表、其法律顾问与认股权证持有人的集体代表及其法律顾问举行会议。于会议结束时,经磋商后,认股权证持有人提出要约,向该公司支付特惠赔偿每份认股权证0.05港元,以换取公司不强制执行强制行使权。
基于指称该公司与认股权证持有人之间并无合约关系,存在法院裁定强制行使权不具有可强制执行能力的风险;诉讼所用时间及成本在香港司法界众所周知属冗长及高昂;要约为该公司提供即时可得资金,可用作一般营运资金。董事认为订立和解协议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