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17日,证监会官网公布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杰创智能”)创业板IPO注册环节二次问询回复。此前,证监会就关于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对杰创智能进行问询。
针对“进一步说明合同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杰创智能回复称: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客户具有较强的市场优势地位,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般以客户提供的合同范本(即客户提供的格式条款)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同客户基于其自身的需求,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与不同客户签订的合同不存在统一的格式条款,但均会包含工程施工内容、工程施工地点、主要材料及设备交付、收款权等方面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