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浙商银行(02016)发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国际会计准则第 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