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业务收入确认存在差错 福能东方(300173.SZ)、郭景松、王贵银等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4月14日,广东证监局对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能东方,300173.SZ)、郭景松、王贵银、陈武、陈刚、胡炳明、朱红强出具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14日,广东证监局对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能东方,300173.SZ)、郭景松、王贵银、陈武、陈刚、胡炳明、朱红强出具警示函。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贸易业务收入确认存在差错。福能东方2019年、2020年通过将应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的贸易业务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方式,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88,852.08元、130,314,689.64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占2019年、2020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86%、17.62%。二、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三、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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