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民银资本(01141)公布,7月27日,该公司与民生商银订立收购协议,据此,该公司将向民生商银收购民银资本及民银资本财务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分别为约1993.17万港元及1港元。
据悉,民银资本已获证监会发牌可自2017年3月起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民银资本于取得上述牌照前并无从事任何业务。于民银资本完成后,预期民银资本将主要从事提供机构融资服务。
民银资本财务已自2017年7月起根据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取得放债人牌照。民银资本财务于取得上述牌照前并无从事任何业务。于民银资本财务完成后,预期民银资本财务将主要从事提供贷款融资业务。
于完成后,该集团亦将能够从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及持牌放债人业务,并将就现阶段大多数潜在客户预期所需服务取得一切重要牌照。
董事认为,收购事项将进一步扩阔集团的客户基础、为集团取得新收益来源并对集团主要业务产生协同效益。另一方面,相较集团申请有关牌照的方式而言,收购事项为令集团取得相关牌照的更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