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浙江沪杭甬(00576)发布公告,该公司的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上三公司拥有浙商证券已发行股本约54.79%的权益,其近期考虑筹集最多合共人民币131.7亿元(单位下同)的额外资本以迎合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及符合强制监管规定。
根据上三公司的组织章程及适用中国法律,其现有股东在增资时拥有优先购买权。于本公告发布日,上三公司由该公司拥有约73.63%、由招商公路拥有约18.38%、由天臺国资拥有约5.00%及由上虞交通拥有约3.00%。该公司因此获邀出资约97.0亿元认购上三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约17.6亿元,有关金额乃根据该公司于上三公司的股权比例及建议增资事项规模而按比例厘定。
然而,考虑到继续专注于交通基建行业并对此分配更多资源的业务计划,包括日后收购更多高速公路及参与浙江省内高速公路的改建及扩建项目;及需要保持足够的资本以达到投资高速公路项目一般规定的负债率要求,因此该公司拟不参与增资事项,放弃对上三公司增资事项的优先购买权,并引入其他战略投资者。同时,招商公路、天臺国资及上虞交通将考虑是否根据本身于上三公司的股权而按比例参与增资事项。
其后,上三公司考虑向第三方发行增资事项中的未获认购款项并邀请交通集团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增资事项。
鉴于上述安排,上三公司、该公司、现有股东及交通集团拟于股东批准后订立建议增资协议,以将上三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约53.8亿元增加至77.7亿元,据此,交通集团及现有股东将以现金方式向上三公司的股本出资最多合共131.7亿元,以使上三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该公司放弃增资事项的优先购买权,并且不会根据建议增资协议向上三公司作出任何额外出资。
于完成后,假设交通集团及现有股东悉数认购其各自有权认购的部分,则上三公司将由该公司拥有约51.00%、由交通集团拥有约22.63%、由招商公路拥有约18.38%、由天臺国资拥有约5.00%及由上虞交通拥有约3.00%。于完成后,上三公司仍为该公司的附属公司,而上三公司的财务业绩将继续并入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告称,增资将在多方面对该公司及上三公司有利。首先,透过让交通集团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增资事项并成为上三公司股东,上三公司能够直接利用交通集团的资源。
另一方面,董事认为增资事项代表资本市场对上三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价值及业务表现的认可。透过让认购人以等于估值的价格(较注册资本大幅溢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此为上三公司变现其价值的机会。该公司预期,增资事项可丰富上三公司的净资产及现金流以符合监管规定,并降低其负债比率。上三公司亦将具备更多资源以投资于新业务,继而有助于加快上三公司的发展及提升上三公司和本公司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