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招商局港口(00144)发布公告,于2022年6月30日,妈湾港航(公司关连附属公司)与海星(公司关连附属公司)就妈湾港航于泊位#0提供码头管理服务订立码头合作协议,期限为一年,由追溯至2022年1月1日起计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就上市规则第14A.53条而言,于2022年6月30日,经考虑海星于泊位#0的预计全年货物吞吐量后,董事决议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海星根据其码头合作协议应付予妈湾港航的服务费的年度上限设定为人民币1549万元(相当于约1822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