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鼎石资本(00804)公布,有关股份要约的进展情况,买方注意到卖方违反其于买卖协议第5.3(J)条订明的承诺,在并无告知买方的情况下,容许集团就其应收7名客户的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贷款,每名客户做出超过100万港元的减值亏损。于2022年6月30日,根据买卖协议第7.1条,买方向卖方发出有关买卖协议已告终止的通知。
根据买卖协议第7.1条,倘于完成前任何时间,任何或所有卖方于任何重大方面违反或未能遵守卖方于买卖协议项下明确指明须予承担的任何责任或承诺,则买方可全权酌情透过书面通知卖方、张仁亮(作为第一卖方保证人)及张存隽(作为第二卖方保证人)(“契约方”)终止买卖协议。
根据买卖协议,完成须待成交条件达成及于完成时仍然维持达成后,方可作实。倘任何成交条件于最后截止日期(即2022年6月30日下午5时正)或之前尚未达成或获豁免,则买卖协议将告失效,且不再具任何效力(除其中规定的条款外),而买卖协议的任何订约方不得向其他订约方提出任何索偿或承担任何负债,惟任何先前违反买卖协议者除外。
由于卖方违反其责任,于最后截止日期,仍有于重大方面未获答复的查询有待卖方及公司作出回复及提供文件,且买方并不信纳规则3.5联合公告“买卖协议-买卖协议的成交条件”一节成交条件(H)(即契约方作出的保证仍属真实及准确,且仍无误导成分)已达成。
买方的立场为买卖协议已于2022年6月30日终止及╱或失效,且不再具任何效力。买方重申,其无意就任何新完成日期与卖方进行任何重新磋商。
就收购守则而言,公司的要约期于本公告日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