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港桥(02323)拟“2供1”进行供股7.32亿股 净筹15.95亿港元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港桥(02323)发布公告,为配发及发行供股股份,董事会建议透过增设额外30亿股未发行股份,将公司法定股本由2亿港元增加至5亿港元。增加法定股本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以审议及批准增加法定股本后,方可作实。

公司拟以每股2.2港元按“2供1”进行供股7.32亿股, 供股须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以批准供股、包销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以及清洗豁免后,方可作实。

包销商及中国天元各自已向公司作出不可撤销承诺,以认购其各自的暂定配发供股股份(合共2.9亿股供股股份),而包销商股东孙明文及中国天元股东贾天将各自已不可撤销地承诺促使包销商及中国天元分别履行上述责任。供股将由包销商悉数包销,涉及的相关数目为4.42亿股供股股份。

供股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15.95亿港元。为加强集团财务状况,集团拟约25%用作向非金融机构偿还集团现有债务;约70%用作支持及发展集团现有资产管理业务及于深圳新成立的投资平台。在集团于香港及内地的现有资产管理及金融服务业务方面,该70%所得款项净额的约三分之二将用作于未来12个月内在香港推出新基金的种子资金,而余下三分之一将用作拨支深圳投资平台;及约5%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及集团获得适当机会时,用于未来投资机会。

于公布日期,包销商单独持有3.4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3.24%。包销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包括智胜)持有合共5.1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4.86%。

根据包销协议,包销商已有条件同意包销包销股份。假设概无合资格股东(包销商及中国天元除外)申请其供股股份暂定配额及额外供股股份,包销商将须承购所有包销股份,而包销商单独持有以及包销商连同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的股权总数,将增加至紧随完成后经发行供股股份扩大后公司已发行股本分别约43.36%及51.11%。在该等情况下,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除非已自执行人员获得清洗豁免,否则包销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将须就所有已发行股份作出强制性全面要约。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豁免注释1,由于包销商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包括智胜)于清洗豁免中拥有权益,故彼等须就股东特别大会上将予提呈有关清洗豁免决议案放弃投票。

此外,由全体非执行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已告成立,就供股、包销协议及清洗豁免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及如何就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投票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公司已委任天财资本国际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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