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上海实业控股(00363)发布公告,合营企业管理合伙人及林振已承诺,倘上实融资租赁于上实城开上海认购事项完成后首个财政年度的净资产回报率(按母公司应占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应占净资产计算)低于8%(保证净资产回报率),则共同及个别向上实城开上海作出赔偿。
上实城开上海收到上实融资租赁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并注意到上实城开上海认购事项完成后首个财政年度的实际净资产回报率低于保证净资产回报率。各方协定未达到保证净资产回报率的赔偿金额约为人民币1666.81万元。合营企业管理合伙人及林振现同意分3期以现金向上实城开上海支付赔偿款如下:
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600万元,另加由2022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4.45%计算的利息;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500万元,另加由2022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4.45%计算的利息;及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赔偿款余额,另加由2022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4.45%计算的利息。
董事会认为,尽管合营企业管理合伙人及林振尚未根据认购协议按照保证净资产回报率的条款向上实城开上海支付赔偿款,但彼等已商定付款时间表,而该时间表获上实城开上海接纳。经考虑付款时间表以及有关分期赔偿款的额外利息收入后,董事会认为赔偿款的付款条款乃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