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金管局:所有银行及支付机构不得参与虚拟商品相关金融服务

澳门金管局已于2017年9月20日发函,提请澳门所有银行及支付机构,不应直接或间接参与或提供任何与虚拟商品及代币有关的金融服务。

智通财经APP获悉,澳门金管局9月27日发出关于虚拟商品及代币的风险提示,并指出已于2017年9月20日发函,提请澳门所有银行及支付机构,不应直接或间接参与或提供任何与之有关的金融服务。

澳门金管局表示,最近内地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内地部委已明令禁止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服务。

该局曾于2014年6月向金融业界及市民发出警示,指明比特币 (Bitcoin) 乃虚拟商品,不属法定货币或金融工具,并不受澳门金管局监管,而有关虚拟商品的交易涉及大量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洗钱及恐布主义融资风险,参与者必须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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