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元亨燃气(00332)发布公告,集团预期于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溢利约8960万元(人民币,下同),而2021年同期已确认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溢利约3880万元。
公告称,基于目前可获得的资料,溢利增加乃主要由于“其他收益”大幅增加,即于相关期间的外汇收益净额约6980万元(2021年同期则为亏损约1040万元),但部分被相关期间集团管道天然气销售所遭受的亏损及集团分占联营公司(亦从事管道天燃气销售)亏损分别约330万元及620万元)(2021年同期则分别为溢利约4150万元及分占溢利约610万元)所抵销。董事会认为,此乃由于管道天燃气供应成本持续上涨,及反映向当地客户上涨成本的价格调整须取得政府同意,而政府同意通常需要一段时间,因此,集团及联营公司须于相关期间内承担政府批准前管道天然气供应的上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