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PF GROUP(08221)发布公告,于2022年12月7日,公司接获联交所函件,通知公司其作出的决定,即公司未能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维持足够的业务运作及资产以支持其营运以保证其股份可继续上市,并且公司股份将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04(3)条于2022年12月19日暂停买卖,除非公司根据GEM上市规则第4章下的权利申请复核该决定。根据该函件,公司须重新符合GEM上市规则第17.26条的规定,并履行联交所可能制定的任何复牌指引及于联交所信纳下全面遵守GEM上市规则,方可恢复公司股份买卖。根据GEM上市规则第9.14A(1)条,倘连续12个月暂停买卖,联交所或会撤销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4.06(1)条,公司有权于接获该决定7个营业日内(即于2022年12月16日或之前)要求GEM上市委员会复核该决定。公司正在寻求其专业顾问的意见,并将积极考虑提出要求将该决定转交GEM上市委员会复核。在决定是否要求复核该决定之前,公司股份将继续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