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00347):控股股东拟发行不超40亿元A股可交换债获国资委同意

国资委原则同意鞍山钢铁,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份为交换标的,发行不超过4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方案。

智通财经APP讯,鞍钢股份(00347)公布,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鞍山钢铁集团通知,其已收到国资委《 关于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委原则同意鞍山钢铁,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份为交换标的,发行不超过4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方案,此次发行及换股全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鞍山钢铁所持股份数量不少于约42.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58.38%。

公告日期,鞍山钢铁持有公司约48.69亿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7.29%。此次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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