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浙商银行(02016)公布,近日,北京分行收到北京金融法院(2022)京74民初840号《民事调解书》。本案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北京国瑞按达成的还款计划向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各项相关费用。
(二)汕头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国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张章笋、阮文娟就北京国瑞的上述第(一)条各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北京分行有权就北京国瑞名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共计48套房屋的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按照北京分行的贷款承贷比例(73%)在第(一)条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如北京国瑞、汕头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国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张章笋、阮文娟未能按第(一)条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任意一笔款项的,则北京分行有权针对第(一)条的全部剩余未偿还债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案件受理费512.35万元、保全费5000元由北京国瑞承担,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北京分行支付。
此前,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与北京国瑞兴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国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汕头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张章笋、阮文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