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春来(01969)公布,于2023年3月11日,商丘学院(作为借款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新建路支行(作为贷款人)订立营运资金贷款协议,贷款人已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金最多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定期贷款融资。
于2023年3月11日,该公司、河南春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控股公司)、河南商丘春来教育集团(河南商丘)、侯先生及宋女士各自与贷款人订立担保协议。根据担保协议,该公司、中国控股公司、河南商丘、侯先生及宋女士各自以贷款人为受益人就借款人于贷款协议项下的负债(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的本金、利息、损失、赔偿及贷款人就任何执法行动而产生的费用)提供担保。
就贷款协议而言,商丘学院与贷款人订立质押协议,据此,借款人同意以贷款人为受益人就借款人于贷款协议项下的负债(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损失、赔偿及贷款人就任何执法行动而产生的费用)质押其学费应收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