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江苏宁沪高速公路(00177)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455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自2021年11月10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额度核减,核减后剩余有效注册额度60亿元。公司于2022年11月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SCP476号),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自2022年11月24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于2023年4月11日,公司发行了2023年度第十三期、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十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3宁沪高SCP013”,兑付日为2023年7月14日,发行利率2.23%,有效申购金额10.0亿元。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十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3宁沪高SCP014”,兑付日为2023年7月14日,发行利率2.23%,有效申购金额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