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13日,深圳市华舟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舟海洋”)深交所主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原因系该公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招股书显示,公司从事港口及海上作业船舶的运营管理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报告期指2020年、2021年及2022年)运营管理的船舶45艘,包括拖轮36艘、其他作业船舶9艘,在深圳港及惠州港的拖轮市场占有率均为第一,已成为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拖轮企业之一。
公司运营模式包括船舶自营、船舶租赁和船舶代管,具体业务主要是通过拖轮为大型船舶、海上平台等主体提供靠离泊、监护及护航、引航员接送、海上作业等作业服务;通过其他作业船舶为业主码头经营方等主体提供系解缆等作业服务。从作业地点来看,公司船舶服务涵盖集装箱码头、LNG码头、原油石化码头、散杂货码头等各类港口码头以及电厂、修造船厂、沿海风电场、海上平台等特殊作业区。
行业地位方面,根据公司向中国港口协会轮驳分会获取的信息,截至2020年,中国港口协会轮驳分会会员单位及非会员单位共计拥有约1100艘拖轮(含引航艇,交通艇的一种),同期公司拥有自有拖轮23艘,交通艇1艘,在上述所有单位中排名前10。
财务方面,华舟海洋于2020年、2021年、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2.74亿元、3.07亿元、3.39亿元;净利润分别约为7700.91万元、7606.92万元、6772.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