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00763)公告称,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包括A股股东及H股股东)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2.5元现金(含税)。
扣税后,A股QFII(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及RQFII(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每10股派发人民币2.25元;A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发人民币2.5元,A股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