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国电科环(01296)公布,2018年1月4日,公司获其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国电集团”)告知,国电集团已于2018年1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国电集团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进行此次合并及双方拟签署合并协议的议案。
根据此次合并方案及拟签署的合并协议,国家能源集团拟吸收合并国电集团,此次合并完成后,国电集团注销,国家能源集团作为此次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
自此次合并的交割日起,国电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此次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承继及承接,国电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国电集团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亦归属于此次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即国家能源集团。
此次合并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国电集团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资委。
国电集团及国家能源集团之前身已申请并已获香港证监会同意豁免国家能源集团因此次合并而须根据收购守则第26.1条附注6(a)对公司股份作出全面收购要约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