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刊发有关GEM上市改革的咨询文件

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刊发咨询文件,就GEM上市改革征询市场意见(咨询文件)。

智通财经APP获悉,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刊发咨询文件,就GEM上市改革征询市场意见(咨询文件)。咨询时间为期六周,将于2023年11月6日结束。提出的建议包括实施新的"简化转板机制"让合资格的GEM发行人转往主板上市、为高增长的企业增设新的资格测试以及取消季度汇报规定。

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欧冠升表示,在股票市场上市是中小企业为了业务发展、持续创新及创造价值而进行融资的其中一种途径。香港交易所致力为区内中小企业提供有利环境、助力他们蓬勃发展,为香港及整个社会的长期繁荣作出贡献。欢迎市场人士就咨询文件提供意见。

主要建议包括:

转板机制

引入新的"简化转板机制",合资格的GEM发行人转往主板时毋须:(i) 委任保荐人进行尽职审查,或 (ii) 刊发达到"招股章程标准"的上市文件。

取而代之的是,转板申请人必须:

符合主板上市的所有资格;

已刊发作为GEM发行人的三个完整财政年度的财务业绩,期间拥有权和控制权不变以及主营业务未发生任何根本性变化;

符合:(i) 每日成交金额测试 – "简化机制"下的转板申请人在转板申请前的250个交易日及直至股份在主板开始买卖为止(参照期),须有至少50%的交易日达到最低每日成交金额门槛;

(ii)成交量加权平均市值测试 – "简化机制"下的转板申请人在参照期的成交量加权平均市值须达到主板上市的最低市值规定;

(iii)在转板申请之前12个月及直至股份在主板开始买卖为止皆有良好合规纪录

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GEM发行人仍可按现有规定申请转板。

首次上市规定

为大量投入研发活动的高增长企业推出新的资格测试。采用此新测试的GEM上市申请人,除符合其他条件外,须确保其在上市前两个财政年度的合计研发开支不少于3000万港元,而每个财政年度的研发开支占同期总营运开支达15%或以上。

持续责任

取消强制季度汇报规定,GEM发行人的其他持续责任亦改与主板发行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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