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盛京银行(02066)公布,为积极落实政府人民币2000亿元专项债补充资本的政策,增强该行的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风险抵御能力,该行拟开展共计人民币150亿元的转股协议存款业务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该行拟与沈阳市财政局订立《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转股协议存款”协议》。初始转股价格6.00港币(约合人民币5.17元)。
转股协议存款本金存入及偿还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期限相匹配,分批到期要求,分批次设定存款期限。其中6年期人民币30亿元、7年期人民币30亿元、8年期人民币30亿元、9年期人民币30亿元、10年期人民币30亿元。转股协议存款每半年付息一次,利率与对应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利率适配。专项债的利率不超过3.8%。
根据协议,辽宁省财政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获得相应资金后,由沈阳市财政局按照《协议》约定,以协议存款的形式存入沈阳市财政局在该行开立的人民币单位存款专用账户;在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5.125%,经沈阳市财政局同意,在满足香港联交所对于 该行最低公众持股比例的具体要求后,沈阳市财政局依法依规和按照《协议》约定将协议存款转为 该行普通股;未满足转股条件时,转股协议存款到期后由该行按照《协议》约定还本付息;转股协议存款存续期问,该行应于每季度首月15日之前将上季度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变动情况通报沈阳市财政局;当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7.5%时,触发事件发生预警,该行应及时通报沈阳市财政局情况,并制定应急预案,积极采取紧急措施,增加抵御风险能力,避免触发事件的发生。
当转股条件全部满足的情况下,沈阳市财政局在该行存放的转股协议存款将全部或部份转为对该行股份,由指定主体持有,彼等的持股比例按照《协议》约定的转股价格标准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