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煜新控股(01048)公布,2018年2月13日,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该银行”)、承让人及新源同昌就转让事项(经修订契据修改及补充)订立第二份修订契据,据此,订约方已经同意并确认,根据新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该银行为受益人,就新源同昌全部股本权益签立的股权质押(为抵押品之一),新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义务及责任须予以撤销及解除,且订约方于同日签立相关解除文件。
其他抵押品(即不包括股份押记及股权质押的抵押品),须根据转让事项(经修订契据及第二份修订契据修改及补充)原先所同意方式由该银行向承让人出让及转让。
同日,承让人及新源同昌亦已订立偿付契据的第二份补充契据,据此,承让人及新源同昌同意对偿付契据(经补充契据修订及补充)作若干修订,以反映新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股权质押的义务及责任将根据转让事项(经修订契据及第二份修订契据修改及补充)及解除文件撤销及解除。
此外,该银行、承让人及公司订立多份转让协议,内容有关该银行向承让人出让及转让余下抵押品,包括新源同昌拥有银行账目、资产及保险的押记、新源同昌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设备及物业的抵押及当中涉及的相关程序。待向相关政府部门作出所需的存档及注册手续后,预计余下抵押品将于公告日期起6个月内合法及有效地出让及转让予承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