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鼎和矿业(00705)公布,2018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两份法定要求偿债书。
一是,公司已发行债券(已于2017年11月23日到期,但公告日尚未偿付)的认购人I,根据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分部送达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在该法定要求偿债书I送达之日起3周内偿付金额约1336.67万港元债券的债务(包括本金及利息)。3周期限届满后,其可以向公司提交清盘申请。
二是,公司已发行债券(已于2017年10月5日到期,但公告日尚未偿付)的认购人II,根据条例第178(1)(A)分部送达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在该法定要求偿债书II送达之日起3周内偿付金额为1029.33万港元债券的债务(包括本金及利息)。3周期限届满后,认购人II可以向公司提交清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