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SH)控股股东提议以3亿元至6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东阳光(600673.SH)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提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规模不低于3亿元(含)且不超过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智通财经APP讯,东阳光(600673.SH)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提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规模不低于3亿元(含)且不超过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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