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源因证据不足撤销对南戈壁(01878)附属提出的诉讼

南戈壁-S(01878)公布,该公司收到一份由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法院于2...

智通财经APP讯,南戈壁-S(01878)公布,该公司收到一份由中国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4日发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嘉峪关熙源商贸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销对内蒙古南戈壁能源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一间附属公司) 以及对额济纳旗福乐蒙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诉讼,内容为有关若干煤炭销售合同的纠纷。熙源以证据不足为理由,自愿申请撤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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