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科技(01666)公布,兹提述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公司针对关于公司的附属公司北京同仁堂通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同仁堂通科)生产的阿胶被消费者质疑成分并送检的相关媒体报导进行的说明和澄清。
据公司董事知悉,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对同仁堂通科生产的食用阿胶开展了调查抽样,共抽检四个批次的样品,并分别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及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三家国内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与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采用《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收载的阿胶鉴别方法进行检验,结果为符合规定,证明四批样品为阿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12001进行检验,四批样品均为未检出牛皮源成分。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按照《SN/T2051-2008食品、化妆品和饲料中牛羊猪源性成分检测方法即时PCR法》(该法用于生鲜样品)进行检验,四批样品均为未检出牛、猪源性成分;按《SN/T3730.4-2013食品及饲料中常见畜类品种的鉴定方法第四部分:驴成分检测即时萤光PCR法》(该法用于生鲜样品)进行检验,四批样品均为未检出驴源性成分。
前述检验检测结果表明公司的食用阿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未掺杂猪、牛等杂皮。同时,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根据上述三家权威机构的检测结果,将此前对该事项的立案予以销案处理。
董事会亦谨此知会公司股东,集团所生产的阿胶(含药用阿胶及食用阿胶),均严格按照《中国药典》的规定进行生产,不存在质量问题。公司将继续遵循“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古训,为广大消费者生产质量可靠的放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