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国际(00928)宣布,于2016年9月9日收市后,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Enmoli Inc.(作为贷方)与借方甲( Enmoli Inc.)及担保人甲(借方甲的唯一股东)订立贷款协议甲。根据贷款协议甲,贷方同意授出为数2000万港元之贷款,为期3个月及按年利率19 厘计息。有关贷款以借方甲全部股权作抵押。
同日,Enmoli Inc.另与借方乙( 鸿式国际集团(亚太)有限公司 )及担保人乙(持有借方55%股权)订立贷款协议乙。根据贷款协议乙,Enmoli Inc.同意授出为数1720万港元之贷款,为期3个月及按年利率19 厘计息。有关贷款以借方乙55% 股权作抵押。
公司董事认为,贷款协议甲及贷款协议乙项下交易,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而计及预期将为集团带来收益后,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