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创业集团控股(02221)公布,内容有关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13日及2016年12月22日的公布,新式(作为业主)分别与创业地基及创业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就新式向该集团出租物业一及物业二订立先前租赁协议。由于先前租赁协议将于2019年 12月1日届满,故该集团与新式协定续新先前租赁协议。
于2019年12月2日,新式(作为业主)分别与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创业地基及创业工程就租用物业一及物业二订立租赁协议,各自由2019年12 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为期一年。
据悉,物业一位于香港九龙科学馆道14号新文华中心A座8楼10及11号写字楼,建筑面积约为7340平方尺,每月租金25.7万港元(不包括差饷、地租及管理费),将每月以现金支付。物业二位于香港九龙科学馆道14号新文华中心A座8楼10及11号写字楼,建筑面积约为1979平方尺,每月租金7万港元。根据租赁协议的条款,创业地基及创业工程于整个协议期内应付的租金总额约为392.4万港元。租金总额将以集团的内部资源拨付。
于本公布日期,新式由朱树昌(拥有该公司股权约13.35%的主要股东,并为创业地基及创业工程的董事)直接拥有75%权益。